今年起我国免征保险保障基金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 郁琼源、胡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对外宣布,为支持保险保障基金发展,增强行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保险保障基金部分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通知,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但对与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签订上述产权转移书据或应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李克强同印尼总统佐科会谈:推动中印尼全面
李克强会见日本在野党负责人
习近平谈马克思 | 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中国
引经据典,习近平这样教导青年
五年来习近平这样论述“一带一路”
习近平这样学经典用经典
李克强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共同参观“让文物
习近平绿色箴言厚植美丽中国
中国各地盆景大师携精品上海竞艺 流
“潜龙三号”试验性应用首潜归来 带
千年古县东阿发展“绿色经济” 激发
中国“一箭五星”成功发射“珠海一号
10月新规来了!事关身份证、车子、电
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完成首个航道主
北京一律所发文拒聘川大毕业生,第三
代理商揭秘张庭公司套路:把代理商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