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渭南市宣判一起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临渭区杨某某假记者诈骗案作出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318800元。
经查,杨某某曾为《健康导报》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离职多年,并从未取得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2016年3月至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以陕西健康导报记者名义,在4年多的时间内,以为他人办理采沙手续、安置工作、工作调动、恢复驾照、驾照消分等为由,骗取7名受害人信任,诈骗数额达318800元。
2021年3月17日临渭公安分局对杨某某刑事拘留,4月20日批准逮捕,6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9月27日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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